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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                     
  保险单号: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号牌│            │厂牌│              ┃
  ┃号码│            │型号│              ┃
  ┠──┼────────────┼──┼──────────────┨
  ┃发动│            │车架│              ┃
  ┃机号│            │号 │              ┃
  ┠──┼─────────┬──┼──┼──┬──┬────┬───┨
  ┃行驶│         │使用│  │座位│  │初次登记│   ┃
  ┃  │         │  │  │/ │  │    │   ┃
  ┃区域│         │性质│  │吨位│  │ 年月 │   ┃
  ┠──┴─────────┴──┴──┴──┼──┴────┴───┨
  ┃        车辆损失险        │   第三者责任险   ┃
  ┠───┬─────┬───┬───┬───┼─────┬─────┨
  ┃保险 │保险   │费率(│ 基本│保险费│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
  ┃价值 │金额   │%) │保险费│ 小计│     │     ┃
  ┠───┼─────┼───┼───┼───┼─────┼─────┨
  ┃   │     │   │   │   │     │     ┃第
  ┠─┬─┴─────┼───┴───┴───┼─────┼─────┨
  ┃ │  险别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小计┃三
  ┃ │       │           │保险费) │     ┃
  ┃ ├───────┼───────────┼─────┼─────┨联
  ┃ │全车盗抢险  │           │     │     ┃
  ┃附├──┬────┼───────────┼─────┼─────┨
  ┃ │车上│车上座位│           │     │     ┃被
  ┃ │责任├────┼───────────┼─────┼─────┨保
  ┃ │险 │车上货物│           │     │     ┃险
  ┃ ├──┴────┼───────────┼─────┼─────┨人
  ┃加│无过失责任险 │           │     │     ┃留
  ┃ ├───────┼───────────┼─────┼─────┨存
  ┃ │车载货物掉落责│           │     │     ┃联
  ┃ │任险     │           │     │     ┃
  ┃ ├───────┼───────────┼─────┼─────┨
  ┃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     │     ┃
  ┃ ├───────┼───────────┼─────┼─────┨
  ┃ │车辆停驶损失险│           │     │     ┃
  ┃ ├───────┼───────────┼─────┼─────┨
  ┃ │自燃损失险  │           │     │     ┃
  ┃ ├───────┼───────────┼─────┼─────┨
  ┃ │新增加设备损失│           │     │     ┃
  ┃ │险      │           │     │     ┃
  ┃ ├───────┼───────────┼─────┼─────┨
  ┃ │不计免赔特约险│           │     │     ┃
  ┃ ├───────┼───────────┼─────┼─────┨
  ┃ │       │           │     │     ┃
  ┠─┴───────┴───────────┴─────┴─────┨
  ┃无赔偿优待金额:     保险费合计(小写)   (大写):   ┃
  ┠─────┬───────────────────────────┨
  ┃保险期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特别约定:                            ┃
  ┃                                 ┃
  ┃                                 ┃
  ┠─────────────────────────────────┨
  ┃明示告知: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
  ┃即通知本保险人采用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   ┃
  ┃     2.保险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
  ┃务的部分。                            ┃
  ┃     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
  ┃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
  ┃     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
  ┠────────────────┬────────────────┨
  ┃被保险人地址:         │保 险 人: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签单日期:           ┃
  ┃                │         (保险人签章) ┃
  ┃联系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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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保:       制单:       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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