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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设置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_____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_____ 区(村)_____路(街)(组)_____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7、其它邮政业务: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发给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标识牌、信箱(筒)、日戳、夹钳、计量器具、油墨、业务单式、投递工具及其它邮政用品供乙方使用,所有权归甲方;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详见附件)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2、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邮件时限、质量、规格及营业时间要求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_____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个人)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_____代办邮政业务工作,其隶属关系不变。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
  
  本合同自_____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法 定 代 表 人:
  
  (负责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委 托 代 理 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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