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演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邀请乙方于年月日在演出天,每天场。
二、甲方负责所有的演出手续(包括演出批文、税项等)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负责演出时演出场地的保安工作及演员的人身安全。
四、甲方负责乙方人的吃住安排,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付给乙方每场演出费为元,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签订,甲方付给乙方预付金元,剩余演出费在月日演员到位后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参加演出。
七、出场时间为年月日点,乙方必须准时到场,以最佳状态演出,不得借故拖延出场时间和缩短演出时间和内容。乙方如因个别演员不到位,节目不能演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违反,则按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