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________广告传媒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负责为甲方在登机牌媒体广告发布位上发布指定的“____________”合法广告,并保证甲方广告正常发布。
二、 发布媒体:登机牌
三、 发布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结束时间以登机牌发布完时间为准,不作每日发行时间和数量限制。
四、 发布地点:________机场候机厅值机柜台。
五、 发布数量:____万张。
六、 单价:____元/张。
七、 总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万元整)。
八、 甲方承诺严格按以下时间支付广告款: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对设计稿的确认后,原则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全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如直接客户担保或出具委托书,可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首付登机牌广告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登机牌广告余款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陆万元);如到期未付清,甲方同意按广告额每日千分之____支付乙方延期日滞纳金;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九、 乙方开户行及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开户账号:
十、 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正常情况下有漏发、断发甲方广告,若经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经甲方举证证明属实,乙方按每日广告款千分之____承担经济赔偿。
十一、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甲方未在登机牌广告发布结束后____周之内向乙方送达异议书并举证证实,视同乙方已经履行完毕了合同规定的广告发布任务。
十二、 乙方为甲方提供准确的设计规格参数,并有权依据广告法审核进行审查;由甲方自己设计,并对设计稿签字确认。甲方对自己设计的图文内容负全部责任。
十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公司法律顾问处各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 本合同的登机牌广告发布至____年____月底止。欲继续开展下阶段的广告发布业务,需另行协商续签合同。
十六、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