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原专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专利权)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将其 的专利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
3.专利权人: 。
4.专利授权日: 。
5.专利号: 。
6.专利有效期限: 。
7.专利年费已交至: 。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 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
第五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
2.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