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范本 >> 合同正文

硬体设备维护合同


  客户名称:
  维护内容:  
  有(甲方)
  (乙方)
  签定本约如下:
   一、甲方使用乙方所提供之硬体设备维护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一) 收取标准,由甲方支付原购买百分之____为乙方一年维护费用。但耗材及零件依定价____折收如附件。
  
  (二) 维护标的:
  ____________台
  接收机台____台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 络 人:
  
   合约起迄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
  
  (三) 付款方式:____天期票。(合约签定日起)
   维护用: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元整(不含____%营业税)。
   每半年付款一次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元整(不含5%营业税)。
   二、其维护标准订定如下:
  (一) 服务方式:
   (1) 乙方于甲方所订购之产品(维护标的所指定之产品)提供现场维护服务。每____个月现场保养一次。
   (2) 乙方除定期保养外,不定期叫修,甲方除第五项所述状况,仅收零件用,
   (3 ) 维护标的故障方式 ,(a)非紧急状况,可依当时状况需求.可用货运寄至乙方处理或通知乙方取回 (b)急叫修及一般方式如(二)
  
  (二) 叫修时段:
  周____至周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时段不含各例假日、农历年假)
  乙方于正常时段接到甲方故障叫修后,应于十六工作小时(即三个工作日到达取回处理,不含当日)叫修以电话或传真机记录为凭。
  
  (三) 即时叫修:(非假日,上述时段)____~____小时用另计
  
  (四) 服务项目:
   (1) 故障检修:故障检修包括测试及修护故障产品,故障检修进行中,如维护约期届或超过约定服务时间时,乙方仍有义务继续完成该次检修,不向甲方另行收取工资,但零件及耗材另计。
   (2) 维护状况:机器操作部份由甲方人载入程式,进行流程之测试后,始算完全修护。
   (3) 维护记录:乙方对所维护之产品应每一单位或每一台设一产品服务维护单,其容包括产品编号、装置日期、叫修联络电话、联络人、维护或保养日期、时间、叫修及修护日期、故障摘要、到场维修人签字栏、甲方对维修签认人员栏,以供记录每一台机器之全部维修事件,本单影印本并作为乙方向甲方申领维护用之附件。
  
  (五) 服务条件:
  对下列各项所导致之损坏,乙方虽无义务依本约提供维护服务,但在甲方要求乙方协助修护,乙方得酌收维护用及零件材,并于该损坏原因消失排除或发生后,应甲方之要求,乙方不得拒绝提供维护,可依订定之标准率,酌收零件材料。
  (1) 非条码机本身因素,导致机器不能正常使用。
  (2) 不依产品之使用手规定或说明操作。
  (3) 天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
  (4) 罢工、暴动、战争、化生放灾难、火灾或其他人为意外事故。
  (5) 经非乙方人员所为或同意自行将硬体做修理、维护、调整、修改等。
  (6) 使用乙方所提供之耗材,则热感头得享叁个月之保固。
  
  (六) 除外约定:
   维护服务包括下列事项:
   (1)rf 功能 之测试。(2)部清洁保养 (3)机器本体维护
  
  (七) 维护之延续及终止
  (1) 本约有效事件为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算起,期间届后得经双方换文同意后,继续顺延,惟每次仍以一年为限。
  (2) 中途终止合约时,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但乙方不得片面终止合约。
  (3) 合约有效时间,因可归责于乙方事由,致无法履行协议之维护义务时,乙方得一个月前以面通知中断维护和约,并于中断日起至终止日止之全部维护余额。
  
  (八) 如有以上未举例之项目,由甲乙双方协议后再另行补充。
  
  (九) 管辖合意:甲乙双方同意基于本合约所产生之争议,以上海市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备注:维修标的分为1,2 级和3,4 级,1,2级为外盖,按 ,l.c.d ,天线 ,备份电池… 可自行拆部份为乙方自行处理部份,乙方仅收零件用3.4级为主机板,无线电维修校正则需送修原厂,用以原厂报价加上回运及关税为基准a/p 维修为3,4级。  
  甲 方 :
  公 司 名 称 :
  公 司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代 表 人: 签 章  
  乙 方 :
  公 司 名 称 :
  公 司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代 表 人 : 签 章
   年月 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