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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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让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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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发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森林、林木和林地原权利人丙方同意,甲方将以下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叁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转让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状况
序号 |
林权证号 |
坐落 小地名 |
面积 |
林种 |
树种 |
蓄积量 (株数) |
四 至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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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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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转让面积(大写): 亩。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至 年 月 日。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林地交付乙方。
转让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用途
。
三、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林权转让价款采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权的转让价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按每年每亩 元,年数 年,面积 亩,共计为 元。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 期,每期 年,每期转让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 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转让价款 元,以后每 年于当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权转让价款。
3、其它支付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上述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与丙方在上述地块上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森林、林木和林地上经营权利和义务。
2、甲方按约定交付转让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3、甲方确认转让给乙方的森林、林地和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2、乙方在经发包方的同意下,可以对林地再次流转,但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剩余年限。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4、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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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责任山转让由乙方与丙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6、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林木采伐审批、营造林规划、森林防火及森林资源管护。
2、帮助乙方解决在合同期内林业生产上遇到的矛盾和纠纷。
3、在流转期限内,不重复流转该林地。
4、责任山转让由丙方与乙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转让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转让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 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2、甲方转让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4、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森林、林木和林地的转让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转让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森林、林木和林地转让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权证》变更登记。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壹份,县级林权登记机关备案壹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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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证方,相应增加壹份)。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和发包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