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让乙方有更好的机会体验飞鱼星VE982上网行为管理路由器产品,乙方作为甲方活动产品的使用方,为在此次试用之前乙方对甲方的产品及服务有一个熟悉、了解的过程,双方在共同商议之后,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协议所涉及的产品规格、数量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 注 |
飞鱼星路由器 |
飞鱼星VE982 |
1 |
台 |
598 |
598 |
|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伍佰玖拾捌元 |
合计¥:598 |
二、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
1、试用期:2010年_月_日至2010年_月_日内属于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15天,活动试用截至日期为7月4日。
2、按照产品市场价作为试用期风险押金。
3、在试用期过程中止后,乙方未按照评审要求提交试用产品评测作品,甲方有权收回试用产品并根据试用产品损坏程度,扣除相应赔偿,乙方得到甲方通知壹周内仍未归还样品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同意以全额风险金购买试用产品。
4、在试用期中止后,乙方符合甲方提出试用产品评测文章要求,并通过评分名列前20名的用户可以免费获得不同的试用奖品,甲方将乙方提交全额风险押金退回乙方。
三、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产品的安全,应采取相应的防人为、防盗等措施;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产品的安全,并在产品受到损坏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产品的全额赔偿,产品价值与判断标准见本协议第一条与第四条;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其产品在乙方试用的情况,特别是在产品运作异常时;
四、故障判定标准及责任区分
双方应本着公平、互信的原则制定共同的产品质量判定标准,并依据执行,若有不尽之处,再友好协商判定。
1、产品故障
乙方必须保证正确使用甲方设备,并妥善保管甲方设备。如发生设备人为损伤或损坏,由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如发生保修封条被拆分或设备丢失,视为乙方购买,价格按照市场价赔偿。乙方须在测试期满时将设备返还甲方,如超过测试期壹周内乙方未归还设备,将视为试用者自愿全价购买产品,将不对试用者办理退款业务;
2、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若本合同有不尽之处,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共同协商制定其它协议,与本合同共同使用。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属于成都飞鱼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 (签字) |
乙方: (签字) |
经销商代表: |
身份证号码: |
日期: |
日期: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住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