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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变更申请书

原运单号码

 

提出日期

 

受理变更序号

 

变更事项及原运单记载事项

 

托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承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申请变更人名称: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说明〕

  托运人在货物起运前,或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需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时,应填写本申请书向承运人提出(也可采用信函、电报等形式)。但是,在货物起运后,在可能的条件下,只允许变更货物到达地或收货人。

  如承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的,也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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