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学院路托管中心 乙方(辅导教师):
法定代表人: 何玲辉 出生年月:______ ___
身份证号码: 学历:___ ______
电话: 13975068606 职务:________ _
QQ: 942872155 电话: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十三中后门 身份证号吗: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本中心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以下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_________教师工作。如果职务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的工作职务。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第二条 聘期
本中心首次聘期为_________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任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方意向,甲乙双方可续签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条 工作目标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第四条 岗位任务
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任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完成中心教学任务。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树立中心形象。
(3)乙方在教期间甲方会定期抽查教学情况。
第五条 工资待遇
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中心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工资=基本工资900.00元+全勤奖(100.00元)+奖金。奖金的发放主要依据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抽查情况、学生评议、家长评价以及中心负责人评议等。
第六条 中心对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 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
2、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中心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不服从中心工作安排的;
(3)严重失职,对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品行不端。
(5)在本中心任教期间不得以学习繁忙等原因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不来上班(违反本条将不给于任何报酬)。
第七条 受聘方对合同的解除
1、聘用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或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两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00元—500元不等)。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则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妥善安置以及处理好各种财务等事宜后,方可终止协议。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