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范本 >> 合同正文

聘用合同(四)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含试用期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科室、部门),担任____________(岗位、职位)。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三)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四)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医疗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四)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五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六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二)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四)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五)被劳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构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七)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一)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二)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保护。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
  (二)合同期内乙方办理退休手续。
  (三)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

  其他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