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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㈠按时计酬,日薪 元或月薪 元;
  ㈡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 元;
  ㈢其它: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㈠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㈣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㈠在试用期内的;
  ㈡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㈢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㈣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㈠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㈡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来 年月日  
  附件:  
  本附件是 (甲方)与(乙方代表)在  年 月 日所签《建筑业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等人作为乙方(  班组,共  人)的委托代表,代表乙方在《建筑业劳动合同》上签名,与甲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乙方签名(本人亲笔签名)如下,表示承认: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合同变更情况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劳动者甲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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