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说明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时可以提交说明书摘要,一式两份(正副本
一份)。
(2)说明书摘要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整洁清楚,黑色,符合制版要求。
不得涂改,字高在0.3-0.4厘米之间,行距在0.3-0.4厘米之间。纸
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于使用正面。四周须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留2.5厘米,
右侧和底部各留1.5厘米。
(3)摘要应当首先重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名称,然后指明所属的技术领域,
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或者实用
新型的化学式或者一幅附图。文字不超过200字。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